單位郵票 unit stamp
  不印貨幣面值,而以郵件種類及標準資費為單位之郵票,這類郵
票又稱為「無面值郵票」。

  郵票面值,通常均以通用之貨幣為單位。但我國於抗日戰爭期間
,郵政總局曾於民國三十年發行「國內掛號」及「國內快遞」小條,
開單位郵票之先河。抗戰勝利後,幣值不穩,尤以民國三十八年以後
,幣值變動益劇,郵資調整頻繁。各種面值之郵票甫經印成,即因通
貨膨脹郵資調整而不合實用。於是,便有不印貨幣面值而以郵件資費
為單位之郵票出現,性以貼寄國內郵件為限。最早行用者為民國三十
八年四月二十八日發行之「國父像湖區貼用單位郵票」,同年五月二
日郵政總局又發行「上海版單位郵票」四種,計「國內信函費」、「
國內掛號費」、「國內快遞掛號費」、「國內航空費,每重二十公克
」。此類郵票票面不印貨幣數值,僅標示資費種類,按出售當時之標
準費率收費,俾免因調整郵資而隨時改值之煩。

  我國最近的一次乃是民國八十年發行的無面值郵票,配合當年七
月一日之郵票調漲,在因應過渡時期一般當用票之需要而印行無面值
郵票一款,分別為國內平信郵資及國內限時專送郵資二種。

  曾有人提說,若今天買了單位郵票,以後郵資調漲再使用,那不
就賺到那差額了嗎?答案是,郵局沒那麼呆,當郵資再度調漲時,再
貼用以前之無面值郵票時,是必須補足差額的,不然將會造成欠資,
屆時還要多付五塊錢的欠資手續費,那就得不償失了。

  我國單位郵票(無面值郵票)發行情形一覽表:(暫略)

  本文參考郵政總局集郵名詞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