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郵局也可辦人民幣業務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羅兩莎/台北報導】
2012.09.05 10:47 am
搶人民幣商機,金管會主委陳裕璋昨天表示,將在1個月內修正相關法規,開放金融業及郵局承做人民幣業務,只要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生效,外匯指定銀行不用申請,馬上可開辦人民幣業務。
銀行局長桂先農說,修法後,除OBU之外,中華郵政公司與大陸地區業務往來時,也可使用人民幣,也就是說,所有郵局都能受理人民幣存匯款業務。
桂先農說,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建立後,人民幣就準用管理外匯條例,換句話說,人民幣就是外幣(例如美元、日圓等)的一種,現在銀行可以做的外幣業務,未來人民幣都適用。
目前香港民眾每天最多購買2萬人民幣(約9.4萬台幣);從香港匯到大陸銀行的「同名帳戶」,每天以8萬人民幣(約37.6萬台幣)為限。
未來國內外匯指定銀行開辦人民幣存款業務,人民幣存款及匯款是否有限額?中央銀行官員昨天表示,這部分還要與大陸協商。
目前民眾向國內銀行買賣人民幣現鈔限額2萬元人民幣。央行官員解釋,主要是比照大陸規定,人民幣現鈔攜帶入出境的限額為人民幣2萬元。
銀行主管昨天都表示,內部已完成人民幣存款等相關電腦系統建置等作業。
換句話說,只要央行宣布開放,各銀行將立刻增掛人民幣存款牌告,吸引人民幣存款。
根據金管會統計,到6月底為止,全體銀行收受的理財資金為10兆6944億台幣,其中的67%(接近7兆元)是台幣存款,占比最高,顯示金融商品雖然多,台灣人最愛的理財方式仍然是「存錢」。
【2012/09/0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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