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儲匯處
發布時間:10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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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將自106年12月16日起停止辦理轉帳代繳臺中市及臺南市路邊停車費業務,說明如下:
一、已申請本項服務之儲戶,您無須辦理終止手續,當日系統自動終止您的轉帳代繳臺中市或臺南市停車費申請,如106年12月16日前改採其他代繳方式者,請先辦理終止委託(可於全國各地郵局臨櫃或登入網路郵局辦理)代繳服務。
二、自106年12月16日起產生之臺中市或臺南市停車費,將不再自動轉帳代繳,請車主於繳費期限內改採其他方式繳費,以免逾期受罰,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三、配合停辦轉帳代繳臺中市及臺南市路邊停車費業務,本公司自106年11月1日起不再受理「申請」本項代繳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