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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36樓基隆王于2009-10-10 09:51發表的 :前文有提手開的劃撥收據是捐款收據,正式電腦列印的劃撥收據應該都保存在各局.奇怪的是這次總公司難道沒有行文給各局告知手開收據是要蓋何種戳記?十幾年後研究這段郵史的朋友們又要一頭霧水了.
引用 引用第39樓基隆王于2009-10-10 11:32發表的 :板橋發生什麼事?
引用 引用第37樓GEORGE于2009-10-10 10:13發表的 :基本上, 郵務和儲匯是分開的, 除非這枚附捐小全張由儲匯櫃台代辦, 可直接用儲匯電腦系統處理,這本手工開出的匯款收據即以便宜行事, 加蓋一個條戳說明代收項目, 交由郵務櫃台販售附捐票時手工處理, 銷蓋郵務櫃台甲戳和經辦職章是合理的, 豈有將儲匯章戳暫借代用之理??非本人經手之業務, 職務章戳豈可代用.
引用 引用第32樓GEORGE于2009-10-09 22:28發表的 :郵務和儲匯櫃台是分開工作的, 而這枚特殊的附捐郵票在郵務櫃台發售,又得撥出附捐金額, 手工開立的劃撥收據就直接開出, 銷蓋甲戳了.
引用 引用第45樓GEORGE于2009-10-10 20:09發表的 :風災郵路阻斷次日處理戳的翻版, 星期一要多跑幾個郵局去捐款拿收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