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型投資 只是套牢後的藉口
自由時報
2012-1-3
這真是件有趣的事,當台股或其他投資商品在走多頭行情時,鮮少會聽到投顧老師、基金經理人,甚至理財名嘴會去談價值型投資,但當股市反轉走空後,這些專家就常會大噴口水、將價值型投資琅琅上口。其實,價值型投資常只是這些所謂專家、名嘴害投資人套牢後的藉口。
撫心自問,絕大多數投資人買股是為了賺價差、不是為了當股東等股利;再講白點,投資人買股票是為了換鈔票、鮮少是想拿鈔票去換股票。
價值型投資最早出自華爾街公認的證券分析之父班傑明.葛拉漢(Benjamin Graham),葛拉漢也培育出眾多青出於藍、且勝於藍的投資大師,其中包括股神巴菲特。
簡單來說,價值型投資就是買入價格低於價值的東西。葛拉漢有項價值五法,判斷標準包括殖利率是3A級公司債的兩倍以上、本益比低於近5年市場最高本益比的40%、股利獲利率至少是3A級公司債的2/3以上、股價淨值比在2/3以下及股價是可立即變現淨值(流動資產-總負債)的2/3以下。
回想去年初,市場充斥著外資、投信等法人看多台股可上萬點的報告,不少被媒體捧為大師的專家鼓勵你大舉買進ECFA或中國十二五計畫題材股,所謂財經專業媒體將陸銀參股題材翻炒了好幾次,那時候誰還理會價值型投資,管它本益比有多高,跟著這些專家口水買股就對了。
但當台股崩跌,這些專家的健忘症又復發,開始說起價值型投資,但卻刻意忘了不少投資人早因誤信其言、滿手套牢股票,怎麼去做價值型投資?
現在是價值型投資的好時機嗎?那投資人就拿出價值五法、安全五法等去篩選可能的投資標的,少去聽那些專家亂噴口水。
(費特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