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郵務處
發布時間:106/06/23
國內函件郵資自民國80年7月20日調整迄今已近26年未調整,中華郵政公司為合理反映服務成本增加,確保普及化服務永續提供,同時解決現行部分資費含有角分,顧客用郵不便等問題,宣布自106年8月1日起調整國內函件郵資,並配合新郵資實施發行無面值郵票一套2枚,1枚為國內平常信函基本郵資,1枚為國內平常印刷物基本郵資。
調整後之國內函件資費考量顧客便利性,一律改以新臺幣元為單位,其中國內信函起始郵資由5元調整為8元;郵簡由4元調整為6元;明信片由2.5元調整為5元;印刷物起始郵資由3.5元調整為6元;小包由10元調整為12元,其他資費亦考量作業成本、顧客便利性等因素一併調整,例如:代收貨價費參酌民間業者訂價方式調整,將轉帳匯費包含於內一次收取,不再於收到收貨款款項後再扣收轉帳匯費,以簡化程序。詳細內容請至中華郵政公司全球資訊網查詢(www.post.gov.tw)或洽各地郵局。
本次郵資調整所增收入,中華郵政公司將用以改善顧客用郵環境、配合科技發展購置新設備,並將提升郵件收寄、封轉、運輸及投遞各項作業服務效率與品質,確保民眾用郵權益。此外,亦將配合政府長照2.0政策,持續深化關懷獨居長者等措施,以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另民眾手中未使用郵票、特製信封等,補足郵資調整差額後仍可繼續使用,不影響權益。
聯絡人及電話:郵務處副處長 彭履恒,02-2392-1310 #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