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98樓michael1于2007-03-09 13:06發表的“”:
047首日快捷回執 銷豐原洋甲戳07.3.3.18時 落地屏東庚96.3.4.9時
《匯現金給站長買228版張 算不算自然封????》
1.匯現金給站長買228版張的實寄封,你竟又向站長要回來,M大皮在養ㄛ.
2.匯現金1000元給站長,既然要像"自然封",那麼右下角簽條所載明的法定金額就應叫櫃檯人員載入金額,這樣會更自然.
3.銷豐原洋甲戳07.3.3.18時,但簽條所載明的時間竟晚2個小時,有可能這顆洋甲戳20點時沒有檢點,下次多注意一下郵戳上的時間,這樣會更"自然".
4."落地屏東庚96.3.4.9時"應該不要用鉛筆指定想要銷的日期及時間"9時",因為很多快捷區早班時間是銷7點,如屏東第一班也是7點的話這樣又強迫讓該封晚2個小時到達.
5.既然有加快捷附回執,如能在封上蓋上"回執"章,這樣本封會更有看頭.
[ 此貼被YMK在2007-03-09 15:44重新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