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華北復員時期北平寄美國航空快掛封郵資解構
北平35.01.24∼REGYDIV N.Y 1946.02.08~CHURCH ST. N.Y 1946.02.09 航空掛號封,封貼法幣面值郵票合計196圓,這封郵資結構關乎以下三個重點:
1.戰後華北中聯券與國幣兌換問題。
2.戰後華北對國府法幣政策的反彈,以及國府對華北郵資之再調整。
3.戰後中美航線路線調整、英美間恢復航空郵遞後,中美航空郵資減價問題。
售先就戰後華北中聯券與國幣兌換問題來說,日本投降後的華北政經秩序,在國府沒能全面接收之前,很大程度還是依靠日偽方面維持,除在河南與山東強推法幣流通外,日偽發行的中聯券仍是華北主流貨幣,又國民黨政府實際有效控制華北地區的時間,僅在北伐後至七七抗戰這短短9年時間,故戰後國府接收華北,面對利用抗戰在華北日益壯大的中共,不得不多所權衡,也因此,政府一直到1945年11月25日方正式宣布以1:5之比率換兌中聯券,華北民眾普通遍不滿,加之中共的扇風點火,引發華北人民的反彈。
自1945年11月25日起,華北郵政取消舊郵資,改與全國同步執行法幣郵資,如此一來,以國內平信郵資言,從原本的中聯10圓,上漲到中聯100圓,為緩和華北與中央之矛盾,中央下達新令,讓華北於1945年12月10日起暫緩執行中央郵資,改執行原華北日偽政府於1945年3月執行之舊資,但依郵資訂價要收取法幣,執行到1946年2月15日,才與全國ㄧ致。
這封郵資為法幣196圓,正是此段時期之特殊產物,寄國外郵資為中聯4圓改成國幣4圓,快掛郵資由中聯12圓改成國幣12圓共16圓(其他地區以中央標準計價則為30+
110=140圓),寄美國航空郵資則為120圓/5克重,因原華北郵政並無寄國外航空郵資之規範,故這時期寄海外航空郵資則依郵政總局規範,並無二致。
戰後中國寄海外航空郵政業務原則處於停頓狀態,約在1945年11月以後方漸次開通,在戰後中美航空尚未恢復時,寄美國郵件暫時延襲重慶大後方的駝峰航路∼本國航空至加爾各答,轉英航至德爾班,再交水陸路送美國。
至34年10月,因泛美恢復飛西非拉哥斯航線,寄美國航郵可有兩條途徑:一是中、印、奈、美線,由英航送拉哥斯後轉泛美送邁阿密,ㄧ是中、印、埃、英線,交英航經埃及至倫敦,再由水陸至美國,但路程遙遠又多處轉折,曠日費時,時至34年11月,英美間泛美班機復航後情況好轉許多,中華郵政亦於11月6日起利用此線交寄美國郵件,同時調降寄美國航資,由120圓/5克減價為90圓/5克。
這封寄美航空快掛郵件為6∼10克重,航資為90*2+16=196圓,除經歷戰後華北風風雨雨外,也享受三國航空公司之服務,更經歷英美復航郵資減價這段少人注意的中美航空郵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