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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這就是中華郵政的臨時郵局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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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樓  發表于: 2015-03-20 23:58

肖像權~
清清集郵網站 http://chch.tw 站長 陳世清 WEB Master Chen Shi-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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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99台灣屏東郵政第99號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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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樓  發表于: 2015-03-21 03:00

這不對喔...

應該是郵局託詞吧?

台灣法律規定  人死後 肖像權 & 姓名權 立刻消失...所以家屬亦不可繼承

所以郵戳圖案哪來 肖像權 ??  愛怎麼畫隨中華郵政高興....

鄧麗君生前拍的這些明星照...享有著作權  此權歸屬是當年小鄧本人與攝影者之間協議的事

如果歸屬攝影者  那麼現在的鄧麗君基金會也無權過問

著作權 是作品公開後享有50年期限 期限滿後作品改歸全民共有

所以 大家想拿她的照片去應用去賺錢  起碼要再等20年  哈哈
[ 此帖被earlyoung7在2015-03-21 03:11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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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樓  發表于: 2015-03-21 03:06

至於故宮或是歷史博物館的文物字畫

創作迄今起碼也超過100年 所以早就歸全民所共有

所以只要你拿起相機拍攝或是手繪下來 著作權就是你的

很多文創產業跑去跟故宮合作生產文創商品販售  不是為了獲得授權 因為不必授權進行商業行為並不犯法

而是能在產品上印上 ""故宮商標""  得到加持商品會好賣些

瞭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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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樓  發表于: 2015-03-21 03:17

引用
引用第5樓胡冰瑩于2015-03-20 17:31發表的 這就是中華郵政的臨時郵局態度 :

掛零的是特619成語故事郵票,
紅樓夢臨局應該有基隆,板橋,花蓮,台東,~~尚未確定~~  台東確定了!
 


乖乖牌 大家心目中的模範生 三重郵局

今年怎麼臨戳量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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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樓  發表于: 2015-03-21 05:46

回 11樓(earlyoung7) 的帖子

用小鄧1973年'拍的或是少女時期的照片
等過幾年後就已超過50年的法律使用權
所以嗎
現在自製小鄧少女的片
只要忍耐幾年就可放心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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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樓  發表于: 2015-03-21 07:33

沒錯..

十歲出頭的少女照基本上是不受法律規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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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樓  發表于: 2015-03-21 11:34

回 11樓(earlyoung7) 的帖子

我在想郵局所製作的臨局戳
是不是因為如果要照郵票裡的相片再畫一遍
所以這個臨局戳屬重製問題
因此涉及著作權而不是肖像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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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樓  發表于: 2015-03-21 11:40

是啊...

修改他人著作必須取得該人同意  否則也是侵犯權益

但若是憑其長相去繪製不同姿勢表情 與照片不重複 便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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